广东居间合同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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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居间合同纠纷律师
居间合同纠纷
不可一概而论,需要看你与中介公司的居间合同怎么约定。

根据《合同法》第426条规定: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居间人取得报酬必须具备两个要件:第一,所介绍的合同,必须成立;第二,合同的成立,与居间人的介绍有因果关系。如果你与所介绍买家的合同没有成立,对于你不支付中介费是有利的。当然,如果你们的居间合同另有约定,就难说。那是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是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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