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抗辩权与先诉抗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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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抗辩权与先诉抗辩权

诉讼时效抗辩权是一种权利,是针对原告的起诉,认为已经超过诉讼时效的,提出的已经超过诉讼时效的抗辩。那么诉讼时效抗辩权有什么效力?接下来由本站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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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抗辩权与先诉抗辩权的主要区别在哪里?

你好,诉讼时效抗辩权与先诉抗辩权 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先诉抗辩权是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合同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关的履行要求。
  
2、区别:
  
(1)产生的方式不一样。先诉抗辩权是一个天然的抗辩权,而诉讼时效期间经过后的效果是义务人抗辩权。
  
(2)适用场合不一样。先诉抗辩权只适用于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诉讼时效,在我国适用于债权请求权和继承请求权。
  
(3)先诉抗辩权是一时性的,先履行者只要履行了其义务,那后履行者则不能再依此进行抗辩。而诉讼时效是永久性的,一旦诉讼时效经过,那就丧失了胜诉权。
  
(4)适用时间不一样。先诉抗辩权中是合同履行中,而诉讼时效抗辩则要在时效经过后才能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