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由由建设方、监理方、勘察方、设计方、施工方的代表组成的验收小组参加。验收小组由建设方代表主持并在当地质量监督站监督下完成验收,作出单位工程验收结论。
《建筑法》第六十一条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单位工程完工验收由什么主持
律法录
人气:3.2W
最近文章
- 1施工单位竣工验收资料造假要承担什么责任
- 2工商联是什么单位 工商联是指什么单位
- 3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流程有哪些?
- 4安置房由什么单位验收
- 5分项工程质量验收由谁负责 - 如何验收?
- 6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 7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等级收如何规定的?
- 8网络工程主要学什么?
- 9工程完工甲方不验收怎么办
- 10单位工程验收谁参加
- 11完工验收由谁组织
- 12电工验收的标准-电工验收的程序
- 13单位竣工验收的结论应由谁来填写?
- 14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程序有哪些?
- 15工程质保验收资料包括哪些以及工程验收主要检查哪些项目
- 16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流程有哪些
- 17单位工程验收条件
- 18单位工程质量由谁验收
- 19什么是单项工程
- 20单位工程质量竣工时验收的内容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