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
(1)股东向作为债权人的同一公司中的其他股东以股权设质,不受限制;
(2)股东向同一公司股东以外的债权人以股权设质,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而且该同意必须以书面形式即股东会议决议的形式作成;
(3)如果过半数的股东不同意,又不购买该出质的股权,则视为同意出质。
该种情形,也必须作成股东会决议,并且应陨东会议中明确限定其他股东行使购买权的期限,期限届满,明示不购买或保持缄默的,则视为同意出质。
【法律依据】根据《公司法》第71条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质押是否应经其他股东同意
律法录
人气:1.23W
推荐文章
最近文章
- 1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 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就未出资股权是否可以转让
- 3有限责任公司是否可请求公司收购其股权呢
- 4股权代持须经其他股东同意吗
- 5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是什么意思?
- 6向其他股东质押股权
- 7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能否转让其出资
- 8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约定虚拟股权是否合法
- 9股权分红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质押
- 10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股权应该如何转让
- 11一人有限公司其他隐名股东是否合法?
- 12强制执行股东股权其他股东是否有优先购买权
- 13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
- 14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哪些情形下可以请求公司回购股东股权
- 15公司股东退股如何清算
- 16有限责任公司能否回购公司股东的股权
- 17公司法同股同责是否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
- 18股权质押给其他股东
- 19股权质押需其他股东同意吗
- 20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有什么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