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融资租赁物损坏的,由承租人承担损失。承租人是融资租赁物的使用者,应该妥善保管、使用租赁物。在租赁期间,租赁物损坏的,承租人应该负责维修,并承担相应的损失。
2、但如果融资租赁合同,有特殊约定的,亦可以由出租人负责维修,或承担相应的损失。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五十条: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使用租赁物。承租人应当履行占有租赁物期间的维修义务。
融资租赁物损坏了是由谁承担损失
律法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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