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股东投资金额不足的应由该股东补足差额。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有限公司股东投资不足应如何处理
律法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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