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有赠与撤销权的人具体包括赠与人、赠与人的法定代理人、赠与人的财产继承人。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四条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享有赠与撤销权的人包括哪些
律法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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