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
(1)合同中约定了交付地点,应依约定。
(2)在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3)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零四条,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标的物交付中转移风险需要什么条件
律法录
人气:2.96W
最近文章
- 1风险转移主要通过什么来实现
- 2申请微邮付需要什么条件
- 3风险转移和风险转换的区别有吗?
- 4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的责任风险有哪些
- 5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的责任风险有哪些?
- 6债务转移需要有效条件是什么
- 7网购的货物风险转移如何定
- 8债权债务关系的转移分别需要什么条件
- 9高中转学需要什么条件
- 10民法中风险转移问题具体怎么规定的?
- 11转专业需要什么条件?
- 12开通支付宝需要什么条件
- 13什么是合同债务转移 - 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 14风险转移风险规避风险自留是否一样?
- 15重疾险购买条件 买重疾险需要什么条件
- 16如何解释标的物交付和所有权转移?
- 17合同风险是什么 - 买卖合同的风险何时转移
- 18债务转移需要什么条件
- 19转移合同债务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 20商标权转让中合同双方当事人需要具备什么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