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分期付款买卖中,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时,出卖人可以解除合同。
2、在分期付款买卖中,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请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请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三十四条
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请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的解除的规定有什么
律法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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