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法律对配偶之间、父母和子女之间就扶养义务做了明确规定。但是除了这些关系之外,哥哥姐姐、弟弟妹妹之间的血缘关系同样比较亲密,如果出现类似父母变故亦或是兄弟姐妹成为了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这种情况,要依据详细情况来确定兄弟姐妹之间是不是要负责扶养义务。
对于兄弟姐妹之间的扶养义务,法律上都没有做出绝对的规定,都是有一定条件的。
1、哥哥姐姐对弟弟妹妹承担扶养义务要满足这些条件:
(1)哥哥或姐姐有承担扶养的能力;
(2)父母已亡故亦或是没有抚养能力;
(3)弟弟或者妹妹还没有成年。
以上条件必须同时满足,不然哥哥姐姐对弟弟妹妹无需承担扶养义务。
2、弟弟妹妹对哥哥姐姐承担扶养义务必须满足这些条件:
(1)弟弟妹妹是哥哥姐姐扶养成人;
(2)弟弟妹妹已经具有承担扶养义务的能力;
(3)哥哥姐姐没有足够的劳动力也没有生活经济来源。
以上这三个条件也必须同时满足,不然弟弟妹妹对哥哥姐姐无需承担扶养义务。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来,兄弟姐妹之间的扶养义务都是有条件的,不是绝对的。但是只要明确了具有扶养义务,如果承担扶养义务的一方没有积极履行,需要接受扶养的人可通过法律途径诉讼。当然通常情况下,因为有着血缘关系,无论具不具有扶养义务,大家都会尽自己所能进行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