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中的债务,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偿还;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诉讼中债务怎么处理
律法录
人气:6.59K
最近文章
- 1离婚诉讼中发现一方重婚的怎么处理
- 2提交离婚诉讼书遭丈夫暴打是什么情况 提交离婚诉讼书遭丈夫暴打该怎么办
- 3保险业务员被投诉了会怎么处理
- 4离婚诉讼中债务
- 5离婚后债务如何处理 - 怎样处理夫妻离婚债务
- 6离婚后债务怎么处理 - 离婚时债务怎么处理
- 7离婚诉讼中债权债务
- 8在债务诉讼中如何处理离婚时债务
- 9夫妻债务怎么处理
- 10离婚诉讼中按揭房该怎么处理
- 11婚前个人债务离婚后谁还协议离婚的债务怎么处理
- 12起诉离婚债务怎么处理
- 13离婚后债务怎么办 - 要离婚时共同债务怎么处理
- 14离婚诉讼中发现一方重婚怎么处理
- 15债务离婚后谁还协议离婚的债务怎么处理
- 16北京离婚办理指南(诉讼离婚)
- 17离婚案件中债务如何处理 - 离婚中债务如何处理
- 18民法典离婚诉讼中夫妻共同债务怎么认定
- 19离婚诉讼债务有哪些处理原则
- 20诉讼中债务人因病突发死亡该怎样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