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保证金退还流程是怎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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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标保证金退还流程是怎么样的

投标保证金退还流程是怎么样的

1、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退还一律按照供应商提交投标保证金时的路径、银行帐号由银行转账方式无息返还。

2、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凭采购合同、供应商开具的往来款收据,到招投标中心无息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成交结果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凭供应商开具的往来款收据无息退还。

3、由于全国各地税务局对收款收据的使用还没有统一,有些企业无法提供税务局监制的收款收据,供应商则须提供情况说明,再附一张加盖公章的普通收款收据,才能退还投标保证金(格式可以从招投标中心网站下载)。

二、投标保证金什么时候退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第六十三条规定,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招标人终止招标的,应当及时发布公告,或者以书面形式通知被邀请的或者已经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已经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或者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应当及时退还所收取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费用,以及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