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一方无法探视子女,另一方可以起诉至人民法院请求人民法院判决。法院判决后,一方仍不履行判决内容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探望权另一方不让探视孩子怎么办
律法录
人气:8.5K
最近文章
- 1离婚不让女方探视孩子怎么办?
- 2如何获得孩子的探望权 - 探望权中止是什么
- 3探探是什么
- 4离婚有抚养权一方拒绝另一方探望怎么办
- 5哪一些情形可以阻止另一方探望孩子
- 6探望和看望的区别
- 7离婚后不来探望孩子可以强制探视吗?
- 8哪些情形可以阻止另一方探望孩子
- 9一方不让行使探视权怎么办
- 10台湾探亲证怎么办理 台湾探亲证办理手续
- 11一方不让探望孩子要如何处理?
- 12夫妻离婚后对方不让探望孩子怎么办
- 13起诉男方不让探视孩子怎么办?
- 14离婚后可以探视子女吗 - 离婚孩子拒绝探望怎么办
- 15离婚后 - 一方阻挠另一方行使法定的探望权怎么办
- 16离婚后孩子归男方不让女方探视该怎么办
- 17探望和看望的区别
- 18离婚后怎么探望孩子好 - 探望权中止条件是什么
- 19离婚男方不让探视孩子怎么办?
- 20离婚后不来探望小孩可以终止其探视权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