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孩子迁户口需要哪些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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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孩子迁户口需要哪些手续?
律师解析:离婚后孩子手续:大人带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法院,到居委会和派出所申请办理小孩投靠手续,派出所开出准迁证,然后带上准迁证和小孩的户口本原件到小孩户口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派出所会给开户口迁出证明,持身份证、户口本、法院判决书、小孩户口迁出证明,再回到户口派出所办理小孩的户口迁入手续。
(一)如果父母双方协议离婚的,需要带的材料是:
1、到民政局领取;
2、孩子已上户口,要办理户口迁移的话,只需要将小孩的户口本、出生证、夫妻户口本到夫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迁出;
3、
如果孩子还小,没上户口,需要离婚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生育证》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婴儿父母双方的等材料,到有孩子抚养权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
4、据离婚证所载明的孩子归属内容,到需要迁入地的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迁入证明信,同地派出所申请准迁入证明(在居委会的证明上盖章);
5、准入地的证明,到孩子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迁移证》;
6、迁移证到入户的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二)如果父母视起诉要法院离婚的,需要准备的材料是:
1、离婚判决生效证明书;
2、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拿着户口本到迁入地办理准迁证明;
3、持准迁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签署同意迁出意见书,在将准迁证交给迁入派出所即可。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