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十六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为十年、二十年、长期;
2.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
3.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
4.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5.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五条
身份证期限的规定是怎样的
律法录
人气:2.97W
推荐文章
最近文章
- 1上诉期限的规定是怎样的
- 2临时身份证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 3身份证过期怎么办理临时身份证
- 4异地办理身份证的手续是怎样的?
- 5有期徒刑期限规定是怎样的
- 6拘役的期限是怎样规定的
- 7怎样改身份证的出生日期
- 8身份证过期怎么办理临时身份证明
- 9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方式是怎样规定的
- 10身份证丢了 - 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怎样补办
- 11拍身份证刘海怎么处理?身份证到期之后还能用吗
- 12法院的举证期限怎样规定?
- 13身份证过期临时身份证怎么办理
- 14拘役的期限是怎样规定的
- 15身份证过期怎么补办临时身份证
- 16股权质押有期限吗 - 出质期限的规定是怎样的
- 17身份证年限的划分 身份证年限的规定
- 18学生的身份证丢了怎么补办身份证?
- 19身份证过期了怎么补临时身份证
- 20没有身份证怎么取定期存款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