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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暂住证办理:1.居民身份证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2.暂住在本市居内的,应提交户主的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3、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和建筑工地内部需集体办证;4、暂住在宾馆、饭店、招待所等旅店业单位,提交暂住旅店业单位出具的在住证明;5、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