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可以劳动仲裁。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5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7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因此,孕妇若被企业违法辞退,孕妇申请劳动仲裁,一般会裁决企业违法并赔付其工资保险等。
孕妇可以劳动仲裁吗
律法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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