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后对孩子还有监护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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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后对孩子还有监护权吗
婚姻法第36条(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方或母方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未成年人的父、母均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其对未成年人享有法定的监护权,任何人不得加以非法剥夺和限制。夫妻离婚后,没有与孩子共同生活的另一方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即使成立新家,也并不丧失其法定监护人的资格,其仍有监护权。父母离婚或者再婚都不会使监护权产生变化。
这里需要区分的是监护权和抚养权的问题,孩子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种人身权利,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保护和培养,孩子抚养权既是一种法定权利,也是一种法定义务、责任。监护权是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所享有的监督、保护的身份权。有孩子监护权并不代表有孩子抚养权。
法律依据: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二十一条
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但是,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该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取消的除外。
《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