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保险赔偿程序如下:
一、向保险公司报案。
二、事故现场勘查、检验。
三、定损估价。
四、提交索赔材料。
五、赔款的计算和审核。
六、领取保险金。
七、协助追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交通事故保险赔偿程序有哪些
律法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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