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意取得应当具备下列成立条件:
1、标的物须为动产或者不动产;
2、让与人对处分的动产或不动产无处分权;
3、受让人受让财产时须为善意;
4、受让人须支付合理的价格;
5、转让的动产或不动产已经交付或者登记。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他物权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
律法录
人气:5.72K
最近文章
- 1善意第三人的构成要件
- 2遗失物善意取得的含义
- 3票据权利善意取得必须具备哪些法定要件
- 4遗失物善意取得质权是如何规定的?
- 5善意取得成立条件与效力是什么
- 6股权的善意取得条件是什么
- 7不动产善意第三人的构成要件
- 8著作权侵权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 9第一代计算机的主要部件是由什么构成的
- 10未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是什么意思 未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的意思
- 11善意取得构成条件
- 12抵押权善意取得的条件是什么
- 13遗失物可以善意取得留置权吗?
- 14拾得遗失物适用善意取得吗
- 15物权法中可以用善意取得
- 16善意占有和善意取得的区别是什么?
- 17需要什么条件才能取得银行贷款
- 18物权遗失物盗赃算不算善意取得
- 19房屋被妻子无权处分 - 法院如何认定买受人是否构成善意取得?
- 20善意取得应当具备什么成立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