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过时效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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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过时效后果

仲裁一般是当事人根据他们之间订立的仲裁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由非司法机构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进行裁判,并受该裁判约束的一种制度。仲裁活动和法院的审判活动一样,关乎当事人的实体权益,是解决民事争议的方式之一。仲裁机构通常是民间团体的性质,其受理案件的管辖权来自双方协议,没有协议就无权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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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劳动仲裁时效后果是什么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为一年,仲裁时效期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提出仲裁要求,那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内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超出劳动争议诉诉讼仲裁时效,法律规定消灭其申请仲裁权利,最好不要超过仲裁时效,对劳动者来说是非常不利的,这样会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而且还可能因此得不到相应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