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钱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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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洗钱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洗钱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一条

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一)提供资金帐户的。

(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帐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

(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二、有期徒刑执行机关是哪个

我国刑法对有期徒刑的执行场所和执行方式有明确规定。根据《刑法》第46条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其他执行场所”,是指少管所、拘役所等。

凡是被判有期徒刑的罪犯,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三、有期徒刑的特征

1、它在一定期限内对罪犯实行关押,剥夺其人身自由。

2、有期徒刑的刑期幅度大,具有广泛适用性。有期徒刑的刑期上限与无期徒刑相接,下限与拘役相联,中间跨度很大,具有较大的可分性。它既可作为重刑适用于严重的犯罪行为;也可作为中度刑罚适用于危害居中的犯罪行为;还可以作为轻刑适用于危害较小的犯罪行为。

因此,有期徒刑在我国刑罚体系中是一种适用范围最广泛的刑罚方法。刑法分则中,凡是规定了法定刑的,都规定了有期徒刑。

3、罪犯应强制接受教育和劳动改造。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凡是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这种劳动是强制性的,体现了我国对罪犯实行劳动和教育改造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