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挪用资金罪如何判罚
律法录
人气:1.03W
最近文章
- 1如何判定正方形
- 2如何区分挪用资金罪与职务侵占罪
- 3挪用资金罪的共同犯罪如何认定?
- 4挪用资金罪 - 如何认定?
- 5如何构成涉嫌挪用资金罪
- 6挪用资金罪四川的判罚标准是什么?
- 7银行如何运用挪用资金罪追偿债务
- 8如何确定构成挪用资金罪
- 9如何认定挪用资金罪数额
- 10如何区分挪用资金罪和职务侵占罪
- 11罚款和罚金的区别
- 12挪用资金罪有罚金吗
- 13挪用资金罪共同犯罪如何认定?
- 14怎么避免信用卡罚息 如何避免信用卡罚息
- 15挪用资金罪公诉案件的判罚是什么
- 16对挪用资金罪如何起诉?
- 17犯了挪用资金罪如何减刑
- 18如何认定挪用公司资金罪
- 19如何认定挪用托管资金罪
- 20古代是如何惩罚强奸幼女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