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买卖爆炸物罪司法解释
律法录
人气:2.71W
最近文章
- 1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2卖剑买牛的故事、意思及成语解释
- 3公安部关于清理收缴爆炸物品和严厉打击涉及爆炸物品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
- 4非法买卖爆炸物上诉状
- 5非法制造、买卖储存爆炸物罪的处罚是什么?
- 6盗窃爆炸物罪后实施爆炸是否适用于数罪并罚?
- 7如何举报非法买卖烟花爆竹
- 8国家刑法买卖爆炸物品
- 9非法买卖爆炸物罪既遂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 10买卖烟花小心了!墨西哥烟花市场发生爆炸已有多人死亡!
- 11非法买卖爆炸物品处罚
- 12非法买卖爆炸物案上诉状
- 13非法买卖爆炸物罪既遂判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 14面粉爆炸是化学爆炸吗
- 15一般非法买卖爆炸物罪既遂是怎么量刑的?
- 16非法买卖爆炸物罪量刑具体细分成哪些标准?
- 17非法买卖爆炸物罪既遂处罚标准是怎么样的?
- 18非法买卖爆炸物案件上诉状
- 19买卖合同司法解释
- 20非法买卖爆炸物品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