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刑的,应当按各自的量刑数罪并罚。法律规定,有期徒刑、拘役刑、管制刑均系主刑,不适用附加刑与主刑并罚时的并科原则。
《刑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有期徒刑和管制如何合并执行
律法录
人气:1.26W
最近文章
- 1有期徒刑和管制
- 2无期徒刑是什么意思
- 3有期徒刑如何执行
- 4拘役刑有期徒刑合并执行判决书的内容是什么?
- 5拘役与有期徒刑能合并执行吗
- 6有期徒刑的合并执行会减少吗?
- 7有期徒刑和拘役怎样合并执行
- 8管制和拘役和有期徒刑
- 9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有期徒刑和拘役判决怎么执行
- 10合并执行有期徒刑最高多少年
- 11死缓执行期满减为有期徒刑的 - 刑期如何计算
- 12有期徒刑和拘役和管制
- 13拘役与有期徒刑能否合并执行
- 14交行积分可以合并吗 交行积分如何合并
- 15同时判处拘役和有期徒刑如何执行?
- 16有期徒刑最长是多少年 - 有期徒刑是如何执行的
- 17Word中如何合并邮件
- 18管制拘役和管制有期徒刑的区别
- 19古代如何执行死刑 需皇帝三次确认才可执行
- 20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怎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