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79条第八项:违反国家规定,进行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2、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同种非法经营行为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进行同种非法经营行为的;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非法经营罪数额应怎么认定
律法录
人气:2.01W
最近文章
- 1寄存非法经营数额
- 2实际中怎么认定非法经营罪
- 3数字化经营是什么意思
- 4非法储存非法经营汽油罪怎样认定
- 5非法经营证券期货罪怎么认定
- 6劳荣枝:未与法子英合谋不认可罪名是怎么回事 劳荣枝:未与法子英合谋不认可罪名具体情况
- 7非法经营罪怎么认定
- 8经侦如何认定个人非法经营期货涉案金额
- 9非法经营罪怎样认定
- 10“康熙朝第一罪人”索额图简介 索额图怎么死的
- 11非法经营罪数额怎么认定
- 12非法经营罪数额达到70万判几年
- 13非法经营罪数额多少才能判刑
- 14什么是非法经营数额
- 15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非法所得的数额怎么认定
- 16怎样认定非法经营罪?
- 17非法走私黄金怎么定罪
- 18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怎样认定
- 19非法集资数额的认定应该
- 20非法经营柴油罪怎么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