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八条
环境监管失职罪既遂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律法录
人气:9.28K
最近文章
- 1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既遂的刑事责任有哪些?
- 2职业责任保险是什么
- 3刑法污染环境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 4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既遂刑事责任怎么承担
- 5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既遂会追究什么刑事责任?
- 6环境监管失职罪概念
- 7环境监管失职罪的相关司法解释
- 8执行判决失职罪既遂刑事责任应该怎么承担
- 9现行刑法对污染环境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 10环境监管失职罪的司法认定
- 11环境监管失职罪辩护词怎么写
- 12环境刑事责任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 13环境监管失职罪的客观构成要件
- 14监察委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 15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既遂会被追究什么刑事责任?
- 16收到环境监管失职罪的判决书是否可以上诉
- 17监事是什么职位 要承担什么责任
- 18环境监管失职罪怎么处罚
- 19实施代孕或追究刑事责任
- 20环境刑事责任的犯罪构成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