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吗
律法录
人气:2.85W
最近文章
- 1办理职务犯罪严格适用缓刑
- 2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及其量刑
- 3罪犯被判死缓适用减刑吗
- 4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能适用假释
- 5职务犯罪严格适用缓刑吗
- 6犯罪分子缓刑的适用条件都有哪些
- 7犯罪现场汪新元结局 犯罪现场汪新元死了吗
- 8犯罪中止只是存在于犯罪实行阶段吗?
- 9交通肇事罪严重的可判死刑吗
- 10犯罪未遂适用死刑吗
- 11犯罪分子能适用缓刑的条件包括哪些
- 12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解释中关于情节严重怎么判刑的?
- 13对贪污受贿犯罪分子的缓刑如何适用
- 14中国古代严刑“打拐” 罪犯被斩首后还要再分尸
- 15哪些犯罪分子不适用缓刑
- 16犯非法出售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严重吗?
- 17校园暴力犯罪吗 - 罪行严重不?
- 18双重犯罪原则是什么意思?
- 19君子无罪怀璧其罪的意思
- 20犯罪分子缓刑适用的范围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