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的可以减免行政处罚:
1.第二十五条: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2.第二十六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3.第二十七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如何才能减免
律法录
人气:2.16W
最近文章
- 1行政处罚的滞纳金减免是否存在?
- 2违法行为人70岁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能否免行政处罚
- 3夫妻相处如何做才能够避免争吵
- 4行政罚款可以减免吗
- 5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可以从轻减免的情况有哪些?
- 6土地行政处罚减免程序是怎样的?
- 7行政处罚法中行政处罚如何终止
- 8公务车违停该如何处罚
- 9行政处罚如何能撤销
- 10传销如何辩护才能减轻刑罚?
- 11卫生计生行政处罚减免条件是什么?
- 12如何避免信用卡罚息 信用卡罚息能避免吗
- 13如何能享受司法鉴定费用减免政策?
- 14行政处罚滞纳金能否免除
- 15行政强制执行加处罚款能否减轻
- 16行政处罚法对行政处罚是如何规定的?
- 17如何通过完善管理避免注销企业逃避行政处罚?
- 18行政处罚应遵循哪些基本原则,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 19行政处罚如何减免
- 20行政处罚法滞纳金是否可以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