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裁定的种类具体如下:
一、裁定不予受理。
二、裁定驳回起诉。
三、裁定诉讼期间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或者驳回停止执行的申请。
四、裁定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
五、裁定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六、裁定中止或者终结诉讼。
七、裁定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
八、裁定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九、裁定其他需要裁定的事项。
【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
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行政裁定的种类有什么
律法录
人气:1.3W
最近文章
- 1行政诉讼证据的法定种类有哪些
- 2痘痘的种类有几种
- 3对企业的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几种
- 4行政强制措施有什么种类
- 5法定的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哪些
- 6仲裁裁决的种类有哪几种?
- 7旅行取消险是什么?旅行险有哪些种类
- 8行政诉讼证据有什么种类
- 9行政裁定的种类
- 10行政处罚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为几种?
- 11法律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哪些
- 12体裁有哪几种
- 13行政强制措施种类有什么
- 14行政诉讼特有的法定证据种类?
- 15法律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有哪些
- 16行政强制执行的种类包括什么
- 17行政案件证据的种类有几种?
- 18行政裁决的种类不包括哪一项?
- 19体裁有哪些分类 体裁可以分多少种类
- 20行政诉讼证据有什么种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