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是由于医务人员的责任心不强,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等主观原因所致的。医疗意外是由于医务人员难以预料或难以预防的原因造成的。两者在主观上不同。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
如何判定医疗事故和医疗意外
律法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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