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情况而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共同承担。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欠债人个人承担。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夫妻一方欠债离婚后另一方有义务还吗
律法录
人气:2.52W
最近文章
- 1离婚前夫妻一方所负债务离婚后另一方要负偿还责任吗?
- 2如果离婚协议中只有一方承担债务 - 另一方有义务偿还债务吗
- 3信用卡逾期欠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信用卡逾期欠债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 4夫妻有一方欠债不还另一方要为对方还债吗
- 5夫妻一方债务离婚后另一方是否要承担
- 6离婚后夫妻一方承担另一方的债务吗
- 7离婚后其中一方欠下的债务另一方要还吗
- 8夫妻一方有欠债另一方需要还吗
- 9夫妻对另一方不知情的债务有偿还义务吗
- 10夫妻一方债务离婚后另一方
- 11夫妻一方欠债一方没钱还有义务还吗
- 12夫妻一方欠债另一方有责任偿还吗
- 13夫妻一方借款 - 另一方需要有偿还义务吗
- 14夫妻一方借款 - 另一方是有偿还义务吗
- 15夫妻双方一方欠债 - 另一方要偿还吗
- 16夫妻之间欠债一方死了另一方独自偿还债务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