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第二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2018婚姻法夫妻债务的司法解释
律法录
人气:1.84W
最近文章
- 1夫妻间债务司法解释规定是怎样的
- 2关于夫妻债务司法解释是怎么样的?
- 3夫妻共同债务新司法解释
- 4夫妻吵架風水破解方法有哪些
- 5婚姻法解释夫妻权利和义务
- 62018年最新的危险驾驶罪司法解释
- 7最高法关于夫妻共同债务司法解释
- 82020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全文
- 9最高法院关于夫妻共同债务司法解释
- 10新夫妻共同债务司法解释
- 11夫妻赌博债务司法解释是怎么规定的?
- 12婚姻法夫妻债务司法解释
- 13最高人民法院夫妻共同债务司法解释
- 14夫妻多久叫无性婚姻?
- 15夫妻存续期间债务司法解释认定为共同债务吗?
- 16信用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信用卡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 17最高法关于审理夫妻债务纠纷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 18解读现代夫妻的婚姻新法则
- 19婚姻法司法解释2022包括哪些?
- 202018夫妻离婚债务新规定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