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依法经营,依法办理清算手续,一人公司能够证明不存在与投资人存在财产混同的情况下,没有问题,但是一旦出现以下情况,股东就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1.虚假出资;
2.出资不到位;
3.抽逃出资;
4.公司清算未依法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
《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界定及股东责任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债务是连带责任吗
律法录
人气:1.37W
最近文章
- 1夫妻对公司债务的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是什么?
- 2法定代表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3法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有什么后果
- 4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是什么?
- 5公司债务什么时候由谁承担连带责任
- 6有限公司和责任公司的区别 有限公司和责任公司如何区分
- 7连带责任与连带债务一方清偿的区别?
- 8连带债务人连带责任保证人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 9连带债务和连带责任的区别
- 10北京链上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专注软件服务,为企业创造更多机遇
- 11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
- 12连带债务 免除 连带责任
- 13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
- 14民法总则连带责任是连带债务吗
- 15连带债务免除连带责任的条件
- 16有限公司和责任公司的区别
- 17股东承担公司债务连带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 18连带债务连带保证责任
- 19连带债务免除连带责任
- 20家庭债务是连带责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