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承担的种类有:
1.免责的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经债权人同意,将其债务部分或全部移转给第三人负担。
2.并存的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不脱离债的关系,第三人加入债的关系,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债务承担有哪一些种类
律法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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