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虽有约定但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保证人应该就主债权的全部及其利息、主债务人因违约应支付的违约金、主债务人违约造成主债权人损害的损害赔偿金以及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承担保证责任。保证范围就是保证债务的内容,保证债务的最大范围是与主债务的范围一致的,主债权人不得就与主债务没有联系的债务人的其他债务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
《民典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有没有约定
律法录
人气:3.05W
最近文章
- 1保证人和担保人的区别是什么
- 2担保人对转让后的股权有担保责任
- 3抵押担保范围约定不明
- 4担保抵押范围约定不明
- 5商标权的保护范围有哪些?
- 6抵押合同约定担保范围
- 7担保方式范围应约定
- 8担保人怎么取消担保
- 9担保人对偿还被担保人的贷款负有
- 10保证合同的担保范围
- 11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是什么
- 12虚假抵押物担保代偿不报案对当事人有影响吗
- 13反担保的保证范围
- 14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
- 15担保人对偿还被担保人的贷款负有什么责任
- 16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责任的怎么处理
- 17工伤保险适用范围有哪些 工伤保险适用范围
- 18抵押权未约定担保范围
- 19担保人没有签担保合同承担的责任
- 20保证合同担保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