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离婚再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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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离婚再购房
离婚后再买房属于首次购房么

1.如果原有房产证上已经没有本人名字,而且本人名下也没有任何房产,那么再购房就算是首套,因为对方只是共同还款人,在银行不会留下贷款记录。


2.这样的情况,如果双方离婚之后,房子归对方,那么即便是房产证已经更名,没有对方名字,对方再购房时,因之前贷过款,也不能享受首套房贷款政策。


3.首套房指购买仅拥有一套住房。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我国城市居民购买首套住房享有按揭贷款利率优惠。“首套房”得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买房人年满18周岁;买的房子是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是享受契税税率1%的优惠);


4.购房人名下没有单独或与他人共同购买的住房。不过与父母一起购买的、按照房改政策购买的、通过继承遗产或拆迁安置获得的住房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