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出就餐,外出旅行或购物时发生人身伤害的,我们可以在违约和侵权之间选择,一旦选定某种维权方式,则不能变更为另一种方式,而且也不能既主张违约又主张侵权。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外出跟团旅游时受伤和旅行社签有合同则旅游企业构成什么
律法录
人气:2.59W
最近文章
- 1旅行社对于旅游合同毁约天数应提前多少天通知?
- 2跟团旅游死亡怎么赔偿
- 3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发生纠纷如何处理
- 4旅游纠纷找哪个部门 - 旅游纠纷发生的原因是什么?
- 5国家旅游局、外交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海关总署关于发布《外国政府旅游部门在中国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 6跟团出境旅游发生纠纷找谁负责
- 7旅游法规旅游消费者权益条例
- 8旅游团上门签合同
- 9旅游合同(国内旅游)(台州)
- 10旅游和旅行的区别
- 11跟旅游团出去旅游好吗
- 12出国旅游跟团好还是自由行好 去国外旅游报团好还是自由行
- 13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发生纠纷怎么处理
- 14团队旅游代签合同
- 15外出旅游受伤的急救方法
- 16旅行社老年旅游服务规范是怎样的?
- 17外出旅游有哪些守则?
- 18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纠纷解决途径
- 19旅游社与旅行社纠纷发生后消费者该如何维权?
- 20国际旅游团签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