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赠人取得赠与人无偿赠与的不动产后,再次转让该项不动产的,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以财产转让收入减除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十一条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继承赠予买卖房产的交易税有哪些
律法录
人气:8.57K
最近文章
- 1遗产继承房产需要哪些费用
- 2上海买房子交易税费有哪些?
- 3买房子要交哪些税?买房什么时候交税?
- 4赠与继承房产要交税吗
- 5房产继承税费有哪些税
- 6继承的房产买卖需要契税吗
- 7继承房产再买卖需要交什么税
- 8继承房产过户要交税吗
- 9房产撤销赠予的条件有哪些
- 10继承房产需要交多少税 继承房产需要交哪些税
- 11房产交易中涉及的几种赋税有哪些
- 12房产继承要交哪些税费
- 13遗产继承的房屋买卖税费
- 14继承房屋买卖交税
- 15房产赠予和继承的区别是什么
- 16房产证有继承和买卖过户如何收税
- 17房屋买卖要交的税具体有哪些
- 18房产交易税费新政策的内容有哪些
- 19夫妻继承房产交易要交税吗
- 20动迁房买卖注意事项有哪些 - 动迁房买卖怎么交易才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