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文书如何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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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文书如何送达?
律师解析:诉讼文书一般应当直接送达至受送达人,若受送达人不在场的,可以由与其同住的成年家属接收。
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
如果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
也可以送交至其指定的接收人处接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
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
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
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
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