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个人出具的借条是否属于合伙债务,要根据个人的借款是否用于合伙企业的经营,如果能证明用于合伙企业经营的,就属于合伙企业的债务。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
个人出具借条是否合伙债务的认定
律法录
人气:5.92K
最近文章
- 1个人合伙合伙人需要承担什么债务
- 2个人合伙前的债权债务处理
- 3个人合伙的债务承担方式是什么
- 4两个务必具体是指
- 5个人债务的合伙人是什么意思
- 6退伙时与合伙人约定对退伙之前的债务不负责 - 对债权人有约束力吗
- 7夫妻一方没有明确同意 - 另一方外提的无偿保证债务是否应认定为个人债务?
- 8借款人向债权人出具了一张借条有什么用
- 9退伙后是否承担合伙前的债务
- 10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区别 债权人和债务人如何区分
- 11债权人是否出借款项给债务人?
- 12合伙人的债务是否承担连带责任
- 13债务转移的债权人收取第三人借条具体有什么用
- 14新合伙人是否要承担合伙债务
- 15合伙人以劳务出资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 16个人合伙退伙不承担债务
- 17个人以合伙组织的名义借款的如何认定
- 18代偿债务后能否追诉担保人 代偿债务后不追偿怎么办
- 19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 20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