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政府征收土地应该如何赔偿
律法录
人气:1.59W
最近文章
- 1政府征收农民土地补偿标准
- 2政府应该征收遗产税
- 3土地征收如何赔偿
- 4金戒指试戴断了应该如何赔偿
- 5农村住宅基地如何避免被无偿收回县政府有权征收吗?
- 6国家赔偿新标准是多少 国家赔偿应该向谁申请
- 7政府征收土地赔偿费用标准有什么
- 8政府部门征收土地补偿涉税
- 9工厂政府征收工人如何赔偿
- 10政府征收土地可以土地置换吗?
- 11政府征收企业土地获得补偿吗
- 12政府征收土地补偿有哪些?
- 13征收土地不按赔偿标准进行补偿应该怎么办
- 14政府征收土地相关税费是怎么进行征收的?
- 15切糕赔偿明细公布政府已垫付15万 切糕体爆红
- 16农民不同意征收土地政府能强制征收吗?
- 17政府征收企业土地获得补偿
- 18如果遇到政府违法征地我们被征收人该怎么办?
- 19征地协议无效乡政府如何赔偿
- 20政府干预应该遵循哪些原则?